4月的程序

学术项目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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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宣言: 学术项目审查的目的是评估一个项目是否符合新大战略计划的目标,以及对提高学术质量和改善教与学的贡献, 同时实行负责任的财政管理.

就本文件而言,程序是提供任何新大学分证书的部门或其他单位, 文凭或学位. 这些综合审查将考虑该计划的所有方面.

学术项目评估(APRs)是对学术项目的全面评估,每七到十年进行一次. 学术课程被定义为包含学分的证书,包括证书和学位. APR的重点是学术项目, 但是为了组织的目的, APR流程通过提供每个学术课程的部门或单位进行, 所有由特定部门或单位提供的学术课程将同时进行审查. APR包括由提供课程的部门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的自学, 以及由专家进行的现场审查, 外部评价者. 最终的结果是教务长给学院或学院院长的一份备忘录,其中详细说明了项目的成功和优势,并概述了一些可以改进的机会.

自学和外部评估都有大学提供的入学数据作为支持, 毕业时间, 学生就业结果, 项目学习成果, 学生学习评估, 教职员工生产力, (三)与学术项目的教学和研究活动有关的其他措施. 审查过程的一个中心组成部分是现场审查, 在此期间,外部评估人员会见并与学术项目的所有教职员工交谈, 还有参加这个项目的学生, 以及其他关键的利益相关者. APR的目的是呈现, 到学术课程, 教务长和院长, 任务的清晰画面, 目标, 以及特定学术项目的成果, 以及优势, 弱点, 机会, 以及这个项目存在的威胁.

为部门, APR过程提供了一个反思学术构成的机会, 目标, 成功, 以及项目的挑战同时评估项目的目标和未来方向. 它还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获得有关改进机会和提高效率的专家建议. APR流程还提供了向新大高级学术领导传达项目成功和面临挑战的机会. 而资源不是作为APR的结果直接分配的, APR的调查结果可以作为通过管理大学预算申请程序提供资源的支持证据.

对于大学来说, APR是一个详细了解每个学术项目的机会, 它对大学整体使命和战略目标的贡献, 其优势, 它的挑战, 以及帮助项目继续发展的机会. 它还提供了一个机会来审查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评估学生的学习计划.

APR角色和职责

APR流程涉及整个机构的许多人员, 以及其他机构的外部评估人员. 在这里,我们详细说明了所有相关方的角色和责任.

  1. 负责机构规划和有效性的副教务长:副教务长协调APR过程. 她与正在审查的项目的主席或主任一起工作,告知他们这个过程, 确定并邀请外部评估人员, 为自学收集资料, 并确定现场考察的日期. 副教务长在此过程中充当与教务长的联络人, 与教务长分享自学报告和外部评估报告. 副教务长还与APR委员会合作,监督APR过程.
  2. 机构规划和评估协调员:机构规划和有效性办公室的协调员, 与外部评估人员一起安排旅行, 安排用餐(现场审核期间的午餐除外)和外部审核人员的住宿, 并处理与外部评估人员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书工作. 协调员还在安排现场审查时为项目或部门提供资源.
  3. 系主任或学术项目主任:系主任或主任与学术项目的教师合作,确定潜在的外部评估人员,并确定现场审查的日期. 系主任或主任还与该计划的教师一起撰写自学报告, 使用IPE提供的模板. 主席或董事, 与部门行政助理协调工作, 并制定现场审查的时间表. 部门主席还在现场审查期间招待外部评估人员共进午餐.
  4. 外部评估者:每个APR有两到三个外部评估者. 外部评估人员阅读自学和支持数据, 参加现场审查,包括与系里的教师面谈, 工作人员, 学生, 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以自学为基础, data, 和访谈, 外部评估者撰写外部评估者报告, 使用IPE提供的模板.
  5. 内部评估员:每个APR有一到两个内部评估员. 内部评估人员阅读自学和支持数据, 参加现场审查,包括与系里的教师面谈, 工作人员, 学生, 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内部评价者不参与外部评价者报告的撰写, 尽管他们可以作为外部评估者的资源, 以这种身份, 对外部评估报告进行校对和修改.
  6. APR委员会:APR委员会监督APR过程, 审查评估报告和教务长的备忘录, 作为apr的内部评估员, 审查和评估APR流程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7. 机构规划和效率办公室:国际政治环境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一名外部审稿人的差旅费和酬金. 额外评审人员的差旅费和酬金由被评审的院系或项目或项目所在学院的院长承担. 国际环境研究中心办公室还承担评估师欢迎晚宴的费用, 以及卢门酒店会议室的费用. 接受审查的部门承担现场审查当天主席和审查人员的午餐费用.

APR时间表和流程

  1. 国际政治政治中心办公室将维持并公布一份为期四年的学术项目评审时间表. 该时间表将与副院长共享,并发布在IPE网站上.
  2. 学术部门或项目将在APR之前的学期开始时由其副院长或IPE办公室通知他们安排进行学术项目审查. 此时,IPE将与主席或董事安排一次会议,审查APR流程.
  3. 系主任或项目主任将提供给IPE, 在这次会议之后, 一份可能进行现场审查的日期清单和一份可能的外部专家评估人员清单.
  4. 国际环境研究中心将邀请外部和内部评价者,并在不迟于现场评审前一学期末确定现场评审的日期.
  5. 国际环境研究中心将与大学决策支持办公室合作,收集APR所需的机构数据,并在学期结束时在时间表审查之前将其提供给系里或项目.
  6. 部门的椅子, 或项目主管, 与项目教员合作, 将在不迟于预定的现场评审前30天写自习报告并提交给IPE办公室.
  7. 内部和外部评审人员将在现场评审前一到两个月与IPE办公室会面,对APR流程进行评审. 本次会议结束后,将向审稿人提供机构资料和自学资料.
  8. 现场审查将在3天内进行, 第一天下午就到了, 面试在第二天和第三天上午进行, 第二天晚上和第三天早上是写报告的工作时间.
  9. 外部审稿人应在离开校园前至少完成一份外部审稿草稿.
  10. 外部评估报告应在现场审查后不迟于一周提交给机构规划和有效性副教务长.
  11. 外部评估报告, 一旦收到, 将被送到学术项目或部门和副院长审查和纠正错误.
  12. 部门或项目应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一周内向副教务长提交外部评估报告的任何事实更正.
  13. 一个部门或项目已经审查了外部评估报告, 报告和自习将被发送给教务长和副教务长进行审查. 自我学习和评估报告也将与APR委员会共享.
  14. 教务长会, 根据自学的结果, 起草一份摘要备忘录,交给学术项目或部门所在学院或学院的院长. 这份备忘录将包含建议和行动要求, 根据外部评估人员的建议.
  15. 教务长还将要求就备忘录中的任何行动项目提供后续报告. 这份后续报告要在备忘录一年后提交给教务长.